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自评报告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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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自评报告1为建立健全大学生成才的服务和保障体制,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经济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党委领导的关心下,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院院长及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进行帮困助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求真务实,积极推进了我院帮困助学工作。在此作一个报告,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困难学生资助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政府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在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学院的帮困工作以奖、贷、补、助为抓手,关心各类弱势群体,做好帮困助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我院共有在校学生4249人,其中外地生319人,有来自西部8个地区的学生56人。
(一)、奖学金工作。全年发放学生奖学金425人,共计30余万元。另外,我院共有5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8位同学获政府奖学金,奖金共计10.4万元。共有163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共计81.5万元。有788位学生获国家助学金,共计奖金197万元。
(二)、助学贷款工作。
我院学生处加大力度宣传学院各项帮困助学政策与措施,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方法。国家助学贷款始终是高校资助贫困学生工作中的主渠道。在上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花大力气认真做好旧机制下催还贷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违约率,定期就各专业贷款清欠工作进行交流,积极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的积极性,把做好催还款工作与考核、奖惩挂钩;对于助学贷款的毕业班学生进行信息跟踪,不断完善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采集。本年度,我院报送08级新生贷款材料87份,累计目前已经贷到款的学生(xx级、xx级、xx级)共计171名,贷款金额101.9万元。
(三)、勤工助学工作。
我们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制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和工作报酬的标准。目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800余名,被认定困难家庭的学生有678名,经评议认定一般困难学生251人,特别困难学生427人,困难学生人数占在校总人数的15.96%,帮困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很重。为此,我们在全院学生中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全院的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作了登记,在此基础上来制定我院学生特困生补助办法,积极落实困难学生补助的各项工作。我院设置了50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勤工助学金20万余元。
(四)、新生报到日,开设“绿色通道”,为10余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的新生先行办理了入学手续,确保无一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根据铁道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方便外地学生假期回家,为新生及部分老生办理了购买火车票优惠卡500张并给他们购买火车票。
二、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精神,进行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从新学期开学至11月底,我院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统计,并对这些困难学生进行了初步困难认定和评议。
12月教委开会后,拿到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金额以后,我校立即召开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并成立了由分管院长牵头的工作评议小组,根据我校今年贫困生数据统计,并对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了综合认定。
(一)、上海市奖学金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申报方式,我院经过系部推荐并评议上报8位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了严格的认定和评议,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择优录龋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校学生手册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分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和专业排名。通过综合测评,各系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按排名先后,择优选龋经过公示和资助小组讨论最后审定,最终确定我校上报资助管理中心的上海市奖学金初审名单为:汽车工程系1名学生;经济管理系2名学生;航空运输系2名学生;物流管理系1名学生;轨道工程系1名学生;港口机械系1名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63人,金额为5000元/人/学年。根据各年级学生总人数和贫困生比例等因素确定了各年级的名额分配:
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51名学生;航空运输系67名学生;物流管理系、港口机械系32名学生;轨道工程系13名学生。
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学校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意识.能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途径自立自强,
(三)、国家助学金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凡申请学生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文件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学校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意识,能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途径自立自强。
从新学期开学至11月底,我院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院(系)资助小组对全校4300左右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情况的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困难认定和评议,据统计学院存在一般困难的家庭占学院总人数的10.5%,特别困难的家庭占学院人数的5.2%;结合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对800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和评议,在院(系)资助小组的'评议和认定下上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678名,根据院(系)资助小组上报的材料我院资助管理中心11名成员一起参与并评议了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过程。
特别困难:人均收入350-400元/人/月,补助金额为3000元/学年
(1)、当年家庭享受城市居 ……此处隐藏3217个字……将发放照片留档备查。
3、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
(1)落实每学期住宿生人数,并及时建档成册上报。
(2)凡住宿学生均享受寄宿生联动补助,每学期均及时公示补助名单、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并将发放名册留档备查。
4、危房改建资金使用情况:
(1)为保师生安全,学校组织专人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2)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维修。
(3)危房改建申请上报获批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对危房进行改建,并由专人负责监管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4)危房改建所涉及资金均有正式发票,其上备注有使用用途,负责人签字,并将有账目明细表、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二)债务化解
近几年,我校利用现有资金对前期债务进行化解,共化解债务xx元,杜绝了“一边清理老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三)其他检查
检查中没有发现收费住宿生费、借读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教师没有违规订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和违规补课收费情况。
经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自评报告5一、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2、普通高中免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4、中职免学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的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的生活费。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对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全年资助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897人。约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5%左右。
2、普通高中免学费: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年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30%左右。
4、中职免学费: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5、中职国家助学金: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范围。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补助资金79.7万元,地方资金110万元,合计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217.4万元,地方资金45.59万元,合计266.99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444.21万元,地方资金141.69万元,合计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434.56万元,地方资金217.28万元,合计651.84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310.08万元,地方资金77.52万元,合计387.6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省级资金29.35万元。
(二)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春季发放99.8万元,资助人数1996人;秋季发放89.9万元,资助人数1798人,合计发放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春季发放135.04万元,资助人数1551人;秋季发放140.7万元,资助人数1618人,合计发放275.74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268.3万元,资助人数2207人;秋季发放317.6万元,资助人数2973人,合计发放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春季发放319.2万元,资助人数2660人;秋季发放351.6万元,资助人数2930人,合计发放670.8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188.2万元,资助人数1882人;秋季发放199万元,资助人数1990人,合计发放387.2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20XX年度我县实际支出29.35万元,资助基层单位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65人次。
以上6项专项资金中,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由于本年度一、二年级人数略有减少,县级少配套0.4万元,其他项目无违规使用、闲置等情况。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专项资金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对学费补偿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产出情况。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五项执行率都达到了100%,中职国家助学金执行率为99.8%,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专项资金效益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大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大幅提高。减轻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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